普洱学院国有资产移交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

   此份是普院发〔2021〕11号普洱学院关于印发《普洱学院国有资产移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已发送到各部门、二级学院邮箱,请遵照执行。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资产处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