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资产管理中心部门简介
普洱学院资产管理中心是学校内设服务保障类机构,是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内设科室和干部职数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二)负责部门党建工作,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组织开展部门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三)负责落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廉部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五)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办理资产的配置、调拨、转让、报损、处置及使用绩效统计等工作;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出租出借、资产处置、资产调配、资产清查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六)负责编制和执行学校年度采购计划、采购项目信息发布工作。
(七)负责遴选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建立评审专家数据库,并做好评审专家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及日常管理;代表学校或组织相关部门代表学校与供货商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办理进口仪器设备采购专家论证和免税申报手续,做好监督检查;组织到货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账务登记、报账付款、售后服务维修和索赔等工作。
(九)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运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建立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定期与财务处核对资产总账,与各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实物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十)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财政厅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本数据维护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核对固定资产账、卡、物,及时解决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监督和指导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十二)协助并负责各类国有资产报表统计填报工作。
(十三)负责部门资产、网络安全、档案材料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好网站及宣传栏目建设及管理。
(十四)负责做好上级部门、学校党委及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科室
根据职责,普洱学院资产管理中心内设3个科室。
(一)资产管理科
负责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资产月报、年报等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省属高校国有资产智慧监管平台资产数据;负责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负责新增固定资产的入账审核,参与新增固定资产的验收;负责监督校内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的审批手续及账务处理;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定期与财务处进行资产账务核对;负责待报废资产的收储管理、定损鉴定、处置报批、再利用论证或报废处置;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国有资产数据统计填报;做好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采购科
负责贯彻执行采购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和执行学校年度采购计划;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报批、委托、招标、合同签订、验收等工作;负责学校采购信息统计、反馈和上报工作;负责合同签订、履约的流程跟踪工作;负责遴选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建立评审专家数据库;并做好评审专家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工作;负责进口产品免税申请、监督检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采购项目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加强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全面接受纪检部门监督检查;做好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房产管理科
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房屋土地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公用房屋和土地管理制度;合理利用学校房屋土地资源,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统一合理配置、调整、管理学校教学、科研、学生、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用房和土地;负责学校土地、房屋数据统计填报工作;负责学校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政府有关房屋、土地业务部门,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房屋修缮相关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学校房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省属高校国有资产智慧监管平台房屋数据;做好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干部职数
普洱学院资产管理中心设干部职数5名。其中资产管理中心主任1名(正处级),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1名(副处级),资产管理科(科级职数1名),采购科(科级职数1名),房产管理科(科级职数1名)。